本校合作社清寒學生助學金、急難救助金與工讀助學金申請3/15截止請速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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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合作社清寒學生助學金 :
一、100學年度第2學期員生消費合作社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於3/15(四)截止,
有需求之同學可向班導師洽詢領取申請表,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,請參閱。
二、須檢具之證明文件如下:
1.99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(請向戶籍地之綜所稅稽徵所申請)及清寒證明
2.或低收入戶證明
★急難救助金:
補助對象:家庭突遭變故,急需幫助之本校學生(不限日期)
附件:急難救助金辦法暨申請表
★工讀助學金:
一、100學年度第2學期員生消費合作社學生工讀助學金申請至3/15(四)截止,
欲申請之同學可自行下載或至學務處找李晨卉老師領取申請表,申請辦法
及申請表如附件,請參閱。
二、工讀人數:每學期10人。
三、工讀適用申請對象:
1.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非自願離職,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者。
2.家境清寒者(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)。
3.其他家庭遭遇困境之學生。
4.已申請本校清寒學生助學金者亦可申請。
附件:工讀助學金辦法暨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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