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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臺北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主場館及各賽事場館管制攜入物品

2009年臺北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主場館及各賽事場館管制攜入物品項目

禁止攜入物品:槍枝、彈藥、爆裂物品、有毒放射性物品、有害生物製劑、毒品等。

限制攜入物品:軟硬包裝飲料(食品)、液態物品、酒精、易碎物品、打火機、樂器、喇叭、瓦斯氣笛、鑼鼓、長柄雨傘、各類型刀械(含指甲刀)、長度超過2公尺或寬度超過1公尺之旗幟或旗竿、橫幅、布條、標語、傳單、未經授權或允許之專業攝影機(設備)、雷射裝置、無線電設備等干擾比賽電子訊號物品、各類型生物寵物及其他顯有安全顧慮之物品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