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
八月
2015
公告104學年第一學期高一數學科能力競試實施辦法
臺北市第一女子高級中學104學年度高一數學科能力競試實施辦法 104.08.26
一、主旨:
(一)激發學生主動學習,進而培養其創造思考的能力。
(二)選拔數學資優學生,培養研究基礎數學的興趣與能力。
二、實施辦法:
(一)競賽組別:高一組
(二)參加對象:
本校高一全體學生,採自由報名方式,但須經數學科任老師推薦。
(三)報名日期:
自即日起至9月4日(五)止,學藝股長將填好的報名表送交教學組。
(四)競試時間:
只進行一次比賽,9月10日(五)下午一時十分至三時十分辦理(二小時)。
(五)競試地點:考前另行公告地點。
三、獎勵辦法:
(一)高一組:共錄取一等獎、二等獎、三等獎、佳作各若干名。
(二)優勝者依等第發給獎狀獎品。(圖書禮券由本校數學科教學研究會提供)
(三)優勝者擇優參加高二高三組決賽。(擇優名額由數學科評審決定)
四、注意事項:參加競試之學生不得攜帶計算機,文具自備。
五、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得修訂補充。
六、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准後實施。
教學組 104.08.26
10401高一數學競試辦法0826
Posted: 競賽活動
26
八月
2015
北一女中學生參加「臺灣區及臺北市學生美展」校內初賽作品甄選辦法 104.08.26
主旨:鼓勵本校學生參加臺灣區學生美展臺北市初賽,倡導學生自由創作,提高美術教育水準。
說明:
一、對象:
1.校內美術相關比賽(水墨畫、水彩、書法、平面設計、版畫、漫畫)得獎者如特優具當然甄選資格。
2.本校學生有意參加學生美展者,皆可儘早提出作品參加甄選。
二、類別:
1.西畫類 2.水墨畫類 3.書法類 4.平面設計類 5.版畫類 ⒍.漫畫類(作品規格、使用材料均參考附件)
三、交件日期:2015年9月21日(星期一)前,交教務處教學組。
四、作品甄選評審人員:本校美術教師
五、注意事項:
1.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,均不得應徵。
2.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,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,每人至多可跨組參加二類。
3.作品必須為學生個人創作,如係臨摹或經他人加筆之作品,均不予評選,並作適當之處分。
4.參加校內甄選之作品可不需裝裱。
【附件】應徵作品規格及使用材料說明:
一、西畫類
1.西畫一律以創作為主(含寫生作品),不得模仿,使用材料不限,作品限於平面製作。
2.創作題材不限,由作者自定。作品規格請注意水彩、素描或粉彩等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,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;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,最小不得小於十號,若自行裝框者畫框背面均需加裝木板,玻璃裱裝一律不收。
二、水墨畫類
1.水墨畫一律以創作為主,不得臨摹。可視創作需求結合水墨與不同媒材,可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。
2.以直式捲軸裱裝條幅為原則,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。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,長度不得超過270公分,橫式、裝框、聯屏、手卷一律不收。
三、書法類
1.以自選成首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,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,作品需落款,應題作者姓名,不可書寫校名,所寫文字勿使用簡化字,用紙一律採用素色宣紙(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)。
2.作品大小為全開(約68公分╳135公分),一律以直式捲軸裱裝,對聯、四屏、橫式、手卷、裝框不收。
四、平面設計類
1.題材應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,並以平面設計為限。
2.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(即78公分╳108公分),最小不得小於四開(即39公分╳54公分)。
3.設計作品若為半立體或淺浮雕效果,須考量裝裱後高度不得超過十公分,連作、玻璃裝裱不收。
4.作品使用媒材若易遭蟲蛀之虞,請先行做好防範措施。
5.若為系列設計,件數以四件為限,四件裱貼後畫心總尺寸不得超過全開大小,並由一人創作。
五、版畫類
1.高中組作品最大不超過120公分╳120公分。
2.作品正面一律簽名(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),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。
六、漫畫類
1.不限主題,形式不拘。
2.作品尺寸大小不超過四開(39公分╳54公分) ,作品一律不得裱裝。
3.黑白、彩色不拘,單幅、四格、多格漫畫形式均可,如以電腦完稿,需附tif檔之光碟片。
4.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,避免海報形式作品。
備註:漫畫類作品以圖案、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,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,可以畫出痛苦表情,不需在作品上再添加「好痛」文字表達。
教務處 敬啟 104.08.26
10401學生美展校內比賽辦法
Posted: 競賽活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