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社網路訂餐獎勵辦法1010329修訂
2012年4月5日
101年4月起網路訂餐獎勵辦法修正如下:
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網路訂餐獎勵辦法
101年3月29日理監事會議修正
壹、目的:鼓勵學生利用網路訂餐,節省排隊時間並使賣場動線更流暢。
貳、實施對象:本校所有在學學生。
參、活動日期:
一、高一、高二:
1.第一學期:9 月至隔年1 月,共計5 個月。
2.第二學期:2 月至6 月,共計5 個月。(100 學年度自3 月1 日開始起算)
二、高三:
1.第一學期:9 月至隔年1 月,共計5 個月。
2.第二學期:2 月至5 月,共計4 個月。(100 學年度自3 月1 日開始起算)
肆、評比標準:以每個月各班每人平均消費額(總金額/人數)為單位,全班消費金額需達 2500元/月以上,全校取前六名之班級,於下月5日以前公布得獎班級。
伍、獎勵方式:全校取前六名,分別核予合作社禮券。第一名、第二名獲600元禮券;第三名、第四名獲400元禮券;第五名、第六名獲200元禮券。
陸、經費:本活動所需經費由本社合作教育費項下支應。
柒、本計畫經本社理、監事會議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